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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党员学习日制度

发布时间:2017-06-01浏览次数:2068
为把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,促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自觉性,不断增强政治理论素质和党性修养,为全省体育科技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。制定如下规定:
一、学习日时间
每周学习一次,时间为每周的星期四下午。如遇特殊情况,提前或顺延进行,时间调整由党支部临时通知。
二、学习形式
采取以党支部(理论中心组)、党小组为单位的集体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。以支部为单位的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,以党小组为单位的集体学习每周不少于一次,党员个人要坚持经常自学。
三、学习内容
(一)党支部(理论中心组)组织学习的主要内容:
1、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;
2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;
3、坚持“学”“做”结合,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取得新成效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按照“四讲四有”标准,做到政治合格、执行纪律合格、品德合格、发挥作用合格。组织党员深入学习“四个合格”的具体要求;
4、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及重要的时事政治;
5、中纪委、省纪委全会精神。
(二)党小组组织学习的主要内容:
1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;
2、重要的文件和报刊文章;
3、现实工作迫切需要的理论和专业知识;
4、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内容;
6、围绕提高服务水平进行工作分析、理论研究、文章评析等。
(三)党员个人自学的内容主要是:
1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;
2、重要的理论文章;
3、本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或技能。
四、基本要求
(一)各种类型、不同内容的学习,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,注意把政治学习、业务学习与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、提高职业道德、促进廉洁勤政结合起来,与省体育局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,学以致用。
(二)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集体学习,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,如辅导、座谈、边学边议、交流心得等。必要时,还可以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,聘请外单位专家讲课,或观看相关专题的教学片。
(三)党员学习要制定半年或年度的具体计划,突出重点,做到时间、内容、人员三落实,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。
(四)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集体学习,都要建立考勤制度,由党务专干记录和考核。全体党员要遵守学习制度,严格学习纪律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旷课。